您的位置:中国干燥设备网 > 首页>>干燥设备介绍>>新闻内容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来源: 作者: 点击: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责任编辑: 整理时间:2007-4-14 10:37:33
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相关的文章
·预计肯尼亚坚果的产量低,质量差
·我国尿基复合肥的生产与市场前景分析预测
搜索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相关文章
搜索文章:
对“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发表评论
会员名称:
匿名用户 ·注册用户·忘记密码?
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栏目最新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
·预计肯尼亚坚果的产量低,质
·我国尿基复合肥的生产与市场
Copyright @ 1996-2006 中国干燥设备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