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日電(記者熊豐)記者12月1日從公安部獲悉,近日,公安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中國海警局印發關于加強生態警務機制建設的意見,推動建立公安機關牽頭、相關部門聯動的生態警務機制。
意見明確了強化刑事打擊、加強主動預防、推動綜合治理、服務價值轉化等四項主要任務。
在強化刑事打擊方面,意見要求依法嚴厲打擊污染環境、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破壞古樹名木、非法捕撈、非法開采礦產資源、非法開采河道砂石、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突出犯罪。針對相關犯罪職業化、團伙化、鏈條長、跨區域等突出特點,健全完善案件督辦、集群打擊、線索協查等機制,實施精準打擊、深度打擊、規模打擊、聯動打擊。
在加強主動預防方面,意見鼓勵地方探索符合實際的河湖警長、林警長和生態警長機制建設,可在生態保護任務較重、環境資源犯罪多發的部位分類建立生態警務聯勤中心、聯勤工作站等基層協作平臺,實現生態警務與其他日常警務有機結合、與基層社會治理深度融合。
在推動綜合治理方面,意見堅持以打促治,及時將發現的風險隱患通報有關部門,推動前端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堅持保護修復并重,在辦理環境資源犯罪案件工作中,依法引導行為人積極承擔相關生態環境修復責任,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在服務價值轉化方面,意見要求,推動打擊犯罪與生態環境治理、產業綠色轉型有機結合,助力提升經濟發展優勢和生態產品總值。嚴厲打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犯罪活動。嚴厲打擊涉名優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侵權假冒犯罪,加強優質生態資源保護。
意見還對健全組織協調、實戰運行、部門聯動、區域協作等工作機制,以及加強隊伍建設、數智賦能、法治建設、基礎建設等支撐保障措施提出明確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