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長暉
農業農村現代化是國家現代化的基石。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政策目標的實現,最終依賴于基層的有效執行與創新。基層政府及組織作為直接面對農民、管理鄉村事務的前沿陣地,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直接決定了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進程與質量。
基層治理在農業農村現代化中的時代重任
在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系統工程中,基層治理扮演著政策“執行者”、資源“整合者”、矛盾“化解者”和發展“引領者”的多重角色。其核心任務,已從傳統的稅費征收、秩序維護,轉向推動產業升級、優化公共服務、創新社會治理、促進共同富裕。這意味著基層治理的理念、方式和能力必須進行一場深刻的現代化轉型。
“十五五”規劃所強調的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質量效益、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提高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效能等三個維度部署,無一不對基層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基層政府需要具備規劃引導能力,將宏觀政策轉化為符合本地實際的具體方案;需要具備資源統籌能力,高效配置有限的財政、土地、人才等要素;更需要具備組織動員能力,激發農民主體意識和內生動力,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合力。
治理實踐中的瓶頸
權責不匹配問題突出,“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變,基層往往承擔著大量上級下達的任務,但相應的資源配置權、審批管理權卻有限,許多好政策在落地時因權限和資源不足而效果打折扣。專業人才與能力短缺,基層干部隊伍存在年齡結構老化、知識更新緩慢的問題。面對發展現代農業、運營集體資產、應用數字技術等新要求,普遍感到“本領恐慌”。特別是熟悉鄉村規劃、產業運營、金融科技的復合型管理人才極為匱乏。
多元共治格局尚未成熟,部分地區的鄉村治理仍過度依賴行政力量,農民主體作用發揮不充分,社會組織、企業等市場社會力量參與渠道不暢、機制不活。“干部干、群眾看”的現象依然存在,影響了政策的認同感和可持續性。精細化治理能力不足,管理方式相對粗放,習慣于“一刀切”,難以針對不同村莊的資源稟賦、發展階段和村民需求提供差異化、精準化的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務。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小農戶的不同需求,響應不夠及時有效。
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的破局之策
未來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必須將強化基層治理能力作為關鍵突破口。深化賦權增能改革,激活基層主體性。有序下放管理權限:依據基層實際需求和承接能力,依法將部分產業發展、項目審批、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權限下放至鄉鎮層面,使權責更加統一。強化資源保障:建立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保障機制,保障基層政府有穩定的財力用于鄉村建設和公共服務。優化考核激勵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基層干部績效評價體系,突出實績導向,將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鄉村變美、群眾滿意度等作為核心考核指標,激發干事創業的內生動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培育現代化治理能力。實施能力提升計劃:定期對基層干部開展系統性培訓,內容涵蓋現代農業知識、鄉村產業運營、數字治理工具、群眾工作方法等,推動其從“事務型”向“發展型”“服務型”轉變。拓寬人才來源渠道:實施“鄉村治理人才引進計劃”,吸引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返鄉創業青年等進入村“兩委”班子或鄉鎮機構。推行“第一書記”、科技特派員等制度,為基層輸送專業力量。
構建多元協同格局,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強化黨建引領: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完善“四議兩公開”等民主決策機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激發農民主體意識:引導農民主動參與鄉村建設和治理。在項目規劃、建設、管護的全過程,充分聽取農民意見,形成“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治理習慣。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積極搭建平臺,鼓勵工商資本、社會組織等在符合規劃和環保要求的前提下,投資興業、提供服務。推動治理數字化轉型,實現精準化與智能化。打造基層智慧治理平臺:以縣或鄉鎮為單位,整合各部門數據資源,實現數據互通、業務協同,為科學決策和精準服務提供支撐。
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根基在基層,活力在基層。提升基層治理效能,是實現這一宏偉目標的“關鍵軟件”。必須堅持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權力下放,持續深化基層治理體制改革,建設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善治理的基層工作隊伍,不斷創新治理方式,最終構建起適應現代化要求的簡約高效、充滿活力的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唯有如此,才能將頂層設計的藍圖,轉化為田間地頭的豐碩成果,讓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愿景早日成為現實。
(作者單位:夏津縣委黨校)